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完全正确,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七)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稳定大豆生产,多措并举发展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保持打击重点农产品走私高压态势。加强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
(八)打好种业翻身仗。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九)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十)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到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基地平台。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提升防控能力。
(十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年创建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稳步推进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十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实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禁牧轮牧休牧,加强草原鼠害防治,稳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十三)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四)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十五)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继续通过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按规定支持农村道路发展。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十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十八)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十九)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壮大县域经济,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二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出台操作指引,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十一)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省、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十三)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二十四)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二十五)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二十六)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中央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年度工作要点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合作框架协议(-年)》,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定,年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全面完成省内脱贫攻坚任务
聚焦完成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全面补齐“三保障”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对特殊贫困人口落实兜底保障,确保年现行标准下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扶贫减贫治理工作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深度融合。将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成为开展消费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等活动的重要平台。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供销联盟发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牵头;广东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持续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行动,年底前所有自然村完成基础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以上。推动国有农场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年底前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和示范市、县、镇、村创建,抓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打造岭南乡村风貌带,建设精美农村。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养殖尾水治理。推进耕地分类管理、修复利用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农垦总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压实县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稻谷烘干机械化等设施和一批直接服务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田头市场,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加强农业设施大棚、水肥一体化、农作物残余物再生循环利用等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设施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集聚涉农服务资源,提升为农信息服务能力。(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市场与信息化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落实“米袋子”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支持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东丝苗米产业发展。落实和完善生猪养殖用地管理、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等政策,研究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制度,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工厂化、园区化、生态化养殖场建设,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到年底,全省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年水平。提升水产品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沿海地区重点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深远海大型智能渔场养殖,建设一批海洋牧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强化禁用停用药物管理。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提升乡镇监管能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管理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打造岭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大市场,构建“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批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新增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梯次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扶持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认定5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支持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岭南优势农业产业带。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发展,力争年“粤字号”品牌农产品达到个,加强“粤字号”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盐田港推进中国—中东欧农产品电商物流与展示中心建设,鼓励广东农垦等农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继续推动饶平农业对外开发合作试验区建设。制定“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试点,建立并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行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市场与信息化司、国际合作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牵头;广东省科技厅、农垦总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实施广东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推进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和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探索“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模式。实施数字农业创新行动,启动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园,推进“5G+智慧农业”体系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精细农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种业管理司牵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华南农业大学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加强乡村治理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我省实施办法、贯彻措施。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广东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牵头)
八、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保障
推动各级财政投入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完成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任务相适应。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加大对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健全农担体系,创新担保产品,稳步做大业务规模。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和支持“三农”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制定完善符合农村特点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对市县工作培训力度,组织遴选符合发债标准的项目,积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涉农市县各级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牵头;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深化重点改革
在全省未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地区,每个县(市、区)选取1—2个乡镇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按国家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实现行政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建设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支持梅州、惠州、江门、清远市以及佛山市三水区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开展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效果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聚焦“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关键领域,深入开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形成一批重要研究成果。编制广东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谋划论证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遴选一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监测体系,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模式,推进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乡镇工作的摘要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和年主要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广东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亲自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两次亲临广东视察指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给予我们强大的精神动力。我们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1+1+9”工作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大攻坚战取得决胜成果,全面小康成色更足。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派出6.5万名驻村干部,投入亿元,全省.5万相对贫困人口、个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坚决扛起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政治责任,帮助广西、四川、贵州、云南4省区93个贫困县摘帽、多万人口脱贫,援藏援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强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新增污水管网3.3万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万吨,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治污实现历史性突破、水质显著好转,基本消除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劣V类国考断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5%,PM2.5浓度降至22微克/立方米,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14.9万吨、增长91%。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成64家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艰巨任务,累计化解风险包袱亿元。全部清退家P2P网贷机构,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圆满完成广国投破产清算工作。政府隐性债务大幅压减,政府债务率保持较低水平。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加速推进,农村面貌正在发生显著变化。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实施“头雁工程”,加大投入力度,“3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全面实现。大力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供水、无害化户厕、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新建改建“四好农村路”6.3万公里,率先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百兆光纤。加快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形成一批岭南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创建14个国家级、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形成67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开展集体产权制度、供销社支农服务、剥离农垦办社会职能等改革,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财政保障机制。广大农村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走过一段极不平凡的历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们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时、非常之事,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六保”,在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严峻挑战,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
我们清醒认识到,实现高质量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发展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仍然是我省最大的短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还不够高;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尚不牢固,资源要素约束进一步趋紧;重点领域改革还需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仍需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还有短板,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一些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
二、“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去年10月,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亲自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寄望广东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赋予广东新的使命任务。我们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力推动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我们要持续用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产业跨区域布局共建,推动创新资源和成果转化共享,促进服务功能延伸拓展,深化“双核+双副中心”动力机制、“湾+带”联动机制、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全面对口帮扶机制,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资源要素平等互换、生产要素充分对接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努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年工作安排
(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田造湖,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耕地恢复和补充耕地建设,积极拓宽新增耕地及耕地提质改造途径,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开展新一轮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促进耕地高效利用。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实施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工程,整县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水平打造“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都市农业建设,推动岭南瓜果、水产品等特色优势品种提质增效,打响“粤字号”农业品牌。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推动生猪家禽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农业,促进乡村旅游。实施粤强种芯工程,建设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组建广东种业集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非洲猪瘟等动植物重大疫病疫情防控。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妥善保护和活化利用古村落、古民居,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试点开展镇域品质提升行动,提高乡镇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全域实施“五美”行动,推进省际廊道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补齐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短板,持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快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深化农村改革。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稳步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强化农商行支农服务,建设广东金融支农联盟,推进农业农村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推进乡村治理,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创建。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机制、资金整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实施新一轮省内帮扶、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大力支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各位代表!新征程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一、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积极响应社会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的需求,全省新增9.6万个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其中公办幼儿园学位6万个,推动全省各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元提高至元。培育项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不断完善省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提升各类幼儿园办学内涵。
二、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千方百计保居民就业,打造富有特色的“粤菜师傅”品牌,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万人次以上,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创业。大力推动“广东技工”培训,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全面深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16万人次以上,促进30万人次以上稳定和新增就业创业。
三、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推动提高我省出生人口素质,为全省87万名孕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为全省万新生儿免费提供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G6PD缺乏症(蚕豆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
四、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元、元提高到元、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元、元提高到元、元。
五、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全省开工改造小区个以上,惠及居民25万户以上。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
六、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新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万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增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七、全面推动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改造。巩固18万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成果,着力推进桥梁安全隐患整治,对全省座公路桥梁进行改造(三类桥座,四类桥座,五类桥34座),新发现四、五类公路桥梁处治率%,提升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水平。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测能力建设。完成不少于60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省内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实现抽检%全覆盖。完成不少于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覆盖全省各县区不少于家农贸市场,其中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全覆盖快检,单个综合批发市场每月完成不少于批次快检任务。省内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
九、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为基层送场展览、场讲座、场演出、场歌咏活动,为农村送15万场电影;建设10个岭南书院、50个“粤书吧”类新型阅读空间,打造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实施50个具有岭南特色的文保单位保护利用和博物馆陈列展览,举办50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举办场大型舞台艺术精品惠民展演;优化提升57个县级融媒体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上的综合文化服务。
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广实施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省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纳入。新增开办保险品种,提高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率。提高保险保额标准,水稻由元/亩提高至0元/亩,能繁母猪由0元/头提高至1元/头,育肥猪由元/头提高至1元/头,森林由元/亩提高至1元/亩。
名词解释
1.“四早”“四集中”: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
2.“四个重点”: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预判预控、舆情引导。
3.“九个全力”:全力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力织密织牢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两张网、全力科学救治患者、全力加强全省物资统筹调配、全力应对返粤人流高峰、全力做好救治力量保障、全力加强舆论引导、全力抓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和分区分级分类指导、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十个千方百计”:千方百计促复工复产、千方百计保市场保订单、千方百计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推动恢复性补偿性消费、千方百计稳外贸稳外资、千方百计稳就业、千方百计利企援企稳企安企、千方百计抓住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机遇、千方百计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千方百计调动全社会干事创业积极性。
5.“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
6.“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出口企业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实现内外销转型。
7.“单一窗口”: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要求,促进贸易便利化。
8.“双千计划”: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0家、众创空间0家以上。
9.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强核工程、立柱工程、强链工程、优化布局工程、品质工程、培土工程。
10.“五美”行动:推进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建设专项行动。
11.“一网统管”: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搭建通用平台,实现一网统观全省、一网统连指挥、一网统筹决策。
12.“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核发;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核发。
13.“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三馆合一”:对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实行同一选址、合并建设。
15.“三医联动”: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个方面的联动和互动改革。
16.“两客一危一重货”: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