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进入7月以来,受副热带高压的控制,气温持续攀升,海盐县气象台于今天9时34分将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海盐最高气温达40℃左右,未来几天也将持续高温天气。为最大限度保障电力供应,鼓励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商业用电户和广大市民朋友携起手来,节约用电,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电
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建设节约型机关,带动全社会节约用电。
在用电高峰期,减少空调使用时间,设置制冷温度不低于26℃;
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尽量减少照明时间和数量,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
低层办公场所倡导使用步行梯,减少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办公楼装饰性景观照明,减少夜间景观灯亮灯时间。
温馨提示:定频1.5匹空调设定温度每提高1℃,用电负荷平均可降低17%-20%。通过对定频1.5匹空调测试,从26℃调高到27℃,一天连续下来可节电4到5度。
二、工业(园区)企业科学用电
通过调班生产、错峰运行等方式,支援缓解用电高峰时段供电压力;
办公生活区域,规范使用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尽量节约电量用于生产环节;
工业(园区)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鼓励优化调整生产计划,将工作日用电高峰负荷转移至双休日,有序使用高耗能设备。
温馨提示:大工业用电根据发改价格〔〕号文件,电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9:00-11:00、15:00-17:00;高峰时段:8:00-9:00、13:00-15:00、17: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7月、8月的13:00-15:00,增设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7、8月,大工业高峰电价在平时(非7、8月)电价基础上相应提高2分,低谷电价在平时(非7、8月)电价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
三、商业场所优化用电
提倡综合体、商超、酒店、银行网点、写字楼等场所在用电高峰期自觉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尽量利用自然采光,减少自动扶梯运行时间,设置空调制冷温度不低于26°C,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和太阳能集热设备;
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人走灯灭”。
温馨提示:一般工商业用电按发改价格〔〕号文件,也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
四、家庭社区节约用电
鼓励广大群众居家尽量利用自然光,不开“长明灯”,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
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建议不低于26°C),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
充电后及时拔掉充电器,不使用电器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
倡导绿色出行,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利用夜间低谷充电。
温馨提示:如果每天抽空1小时出门散步,是不是节约了1小时的电量,同时也有利于身体健康一举多得。
原标题:《
海盐人这份倡议事关你我,请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