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直是人们 您可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医院的诊断书、治疗该病种的医药费用收据以及相关的病史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营业网点)申请提取。若您与妻子两人同时申请提取,还需提供您妻子的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
保障和救助作用
大连市自年5月1日起
对职工及家属因患重大疾病
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1
扩大了可提取范围
在原来只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患有重大疾病可以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提取情形,以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
2
增加了可提取病种
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种在原来5种疾病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种疾病。目前,我市可提取公积金的病种已达到11种。您妻子患的尿毒症就属于5月份新增加的6种疾病之一。提取金额根据医药费用支出(个人承担部分)的实际情况确定。
这些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
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下列重大疾病之一(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流程
重大疾病
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关于实施我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所列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设定依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
2、公积金联名卡。
3、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关于实施我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需提供证明提取人与病患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4、医院的诊断书和该病种的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
办理流程
1、委托代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与受托人婚姻关系证明;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的委托书。
2、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医疗费用支出(个人承担部分)的实际情况确定。
办理地点
任一办事处。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五区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00,周六、周日双休日9:00-12:00、13:00-15:00
金州新区(保税区)办事处开发区网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周六、周日双休日9:00-12:00、13:00-15:00
其他区市县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补充说明
1、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2、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联系
来源:大连晚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王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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