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国家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
诊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中府办函〔〕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钗农场、新市农场,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
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卫妇幼函〔〕7号)精神,为进一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减少重症地贫患儿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年我县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怀孕24周内的夫妇地中海贫血筛查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增加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和叶酸代谢能力基因检测两个项目。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工作模式,提高服务机构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能力,逐步构建政府保障有力、预防服务到位、目标人群广泛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体系。具体目标是:
(一)全县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三)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
(四)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服务率达%。
(五)开展免费发放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怀孕跟踪、产后随访率达到98%以上。
(七)怀孕24周内的夫妇地中海贫血初筛(含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基因检测)率达到80%以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项目有序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余岳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莹莹(县政府办副主任)
钟小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成员:黎大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珂定(县财政局局长)
王尤录(县民政局局长)
林德影(县妇联主席)
崔大伟(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程锋(营根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魁龙(湾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管舒婧(黎母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越(中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承彬(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传旺(长征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东(红毛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丽强(什运乡人民政府乡长)
符琳(上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开宁(吊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均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小组在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
(一)办公室。
主任:钟小辉(兼)
成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王业柳(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外科主治医师)
成员:黎炳区(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治医师)
姚淑美(县医院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陈爱玲(县妇幼保健院主管医师)
贝文政(县医院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丽云(县医院B超室主任)
三、服务对象及服务机构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夫妇),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地中海贫血筛诊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怀孕24周内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夫妇和初婚对象事实婚姻夫妇)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享受一次免费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
(三)服务机构: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服务内容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地中海贫血初筛(含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基因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年1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标准,组织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规范的优生健康检查监测室,配备相应设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应制度;挑选有检验资质、有经验的服务人员从事具体检查工作。各级基层计生干部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1月—12月)。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1—9月);
2.怀孕24周内夫妇地中海贫血初筛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基因检测(年1—12月)。
(三)评估阶段(年1—12月)。
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经验,考核评估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服务原则
(一)积极宣传引导。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项目,是一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各乡镇、农场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群众知晓面,引导目标人群积极参与。
(二)坚持知情自愿。按照公开、知情、自愿的原则,客观告知受检者所检查项目的内容、必要性和检查结果,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检查前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
(三)坚持依法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与所开展的检查项目相符合的合法执业资质,采购合法的药品(试剂)、检查设备等,使用标准技术,按照专项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量力而行开展服务,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及时转诊。禁止超范围服务。
(四)坚持科学指导。预防出生缺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工作方案、人员培训、专业指导、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疑难问题。
(五)坚持方便群众原则。要根据实际,认真组织策划,细化、优化各项工作环节的服务内容和方法,尽可能为受检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坚持保密原则。为保护和尊重参检对象的权益,对他们的基本信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及结果、地中海初筛检查内容及结果、出生缺陷风险评估结果及干预措施、建议等必须予以保密。
七、部门职责分工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全社会共同职责。只有依靠社会力量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分工协作,才能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工作做好。
(一)各乡镇、农场: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采取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对照任务目标积极动员组织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和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详见附件2)和地中海贫血筛诊,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计生员对参检后对象的随访,着力提高知晓率、参检率并按要求完成平台及纸质版随访等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参加优生检查的必要性与自觉性的认识。
(三)民政部门:在为结婚对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向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知识宣传工作,告知参加优生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服务对象自觉参加优生健康检查。
(四)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查考核;负责编写、制作宣传材料,制定具体操作方案;负责开展人员培训和参与服务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检查工作科学规范,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相关经费,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六)县广播电视台:安排专人采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动态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开辟专栏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优生优育知识,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待孕夫妇的参检率。
(七)县妇联:协助做好育龄妇女的宣传发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优生优育。
(八)县教育局:做好中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学生的优生优育意识。
(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标准,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的检测、上报工作。加强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建立夫妇信息档案,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电脑管理系统。
1.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逐项填写;
3.提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有关病毒筛查、B超等医学检查;
4.综合分析结果,评估风险因素,确定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
5.对一般人群给予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
6.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直接送交受检者人签收,进行全面优生咨询,并对高风险人群提出复诊、治疗;
7.负责镇、村两级有关人员培训。指导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各项业务工作;
8.负责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
9.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夫妇地中海贫血初筛工作档案的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年,并保护每个检查对象的隐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知情选择同意制度。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的技术服务和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乡镇、农场要积极配合县计生服务中心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
(二)加强质量控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工作科学技术性强,各乡镇、农场要选配综合素质好、有责任心、服务能力强的人员,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流程开展工作,以确保服务质量,尽最大可能降低服务风险。
(三)保证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要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工作经费到位,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统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业务工作经费的使用等问题,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切实让群众受益。
(四)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农场、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对计划怀孕夫妇和育龄群众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怀孕24周内的夫妇参加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其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提高孕优随访率。各乡镇、农场要明确责任人,要有专人负责随访工作,积极落实孕优平台随访与纸质版随访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参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随访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项目明细表
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单位及检查人群任务安排表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随访工作要求
4.__年__(乡镇、农场)孕优随访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