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4初治的慢性丙型肝炎基

试验简介

适应症:

初治的慢性丙型肝炎基因1型病毒感染的非肝硬化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ASC16和ASC08及利巴韦林联合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II/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ASC16联合ASC08和RBV治疗初治基因1型慢性丙肝非肝硬化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II/III期研究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ASC16与ASC08/r和RBV联合治疗初治的慢性丙型肝炎基因1型病毒感染的非肝硬化患者的临床疗效,即治疗后获得SVR12的受试者比率。

(2)评价ASC16与ASC08/r和RBV联合治疗初治的慢性丙型肝炎基因1型病毒感染的非肝硬化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国内试验:人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性别不限。

2确立CHC诊断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①基线前证实HCV感染≥6个月(6个月前抗HCV抗体阳性,或HCVRNA阳性);②基线前1年内肝组织活检符合CHC病理特征。

3抗-HCV阳性。

4血清HCVRNA≥1×IU/mL。

5HCV基因分型为基因1型。

6未接受过任何干扰素和/或其他DAA治疗(无论时间长短)的患者。

7非肝硬化的患者;非肝硬化定义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基线前1年内肝组织活检证实为非肝硬化(Metavir纤维化评分≤3分。评分方法详见附录2);

②筛选期间Fibroscan检测值≤9.6kPa;

③筛选期间Fibroscan检测值9.6kPa,但Fibroscan检测值≤12.9kPa,则须经肝组织活检证实为非肝硬化(Metavir纤维化评分≤3分)。如肝组织活检结果与Fibroscan检测值不一致,则以肝组织活检结果为准。

8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排除标准

1HCV基因型为2~7型或HCV基因型检测结果不明确或存在混合HCV基因型感染的患者。

2Fibroscan检测值12.9kPa的患者(如肝组织活检证实为非肝硬化者除外);或病理组织学检查为肝硬化的患者。

3既往曾有或现有证据表明存在非HCV引起的慢性肝病(如血色病、自身免疫性肝炎、Wilson’s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病等)的患者。

4既往有肝细胞癌病史的患者,或筛选前有疑似肝细胞癌发现的患者,或筛选时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有疑似肝细胞癌发现,或筛选时AFPng/mL。

5抗-HAV(IgM)、HBsAg、抗HEV(IgM)、抗-HIV之一阳性者。

6BMI18或≥30kg/m2者。

7ANC1.5×/L、PLT×/L、HBg/L(女性)或g/L(男性);INR1.5;ALT或AST≥5倍ULN;TBIL≥2倍ULN(须DBIL≥35%TBIL);Cr≥1.5倍ULN。

8有或曾有神经系统和/或精神系统精神疾病者,自制力差、不能确切表达意愿的患者。

9现有未控制良好的严重心血管疾病(如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绞痛、冠状动脉疾病等)的患者;或现有未控制良好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的患者;或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心电图(ECG)检查结果的患者。

10有严重的呼吸系统或泌尿系统疾病的患者。

11已接受实体器官移植或角膜移植或骨髓移植,或计划在本次临床研究期间接受器官移植者。

12有未控制良好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7.0%)或其他内分泌系统疾病的患者。

13有严重血液系统疾病或贫血风险增加(例如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球形红细胞病、胃肠道出血史)的患者。

14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或怀疑有恶性肿瘤的患者。

15存在可能妨碍试验用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紊乱或手术后疾病的患者。

16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治疗结束期间需要服用下列药物者:I.肝药酶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利福布汀、苯巴比妥、苯妥英、卡马西平)和CYP3A抑制剂(如酮康唑、伏立康唑);II.OATP抑制剂(如环孢霉素,利福平)或者底物(如瑞舒伐他汀);III.治疗窗窄的药物,并受CYP3A广泛代谢和/或为p糖蛋白转运蛋白底物(如阿夫唑嗪、阿司咪唑、特非那定、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基麦角新碱、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咪达唑仑、三唑仑、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辛伐他汀、丙酸氟替卡松);IV.激素类避孕药;V.丙磺舒和胆汁酸结合树脂类药物;VI.免疫抑制药物;VII.具有细胞毒作用或化疗药物;VIII.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苄普地尔、氟卡尼、普罗帕酮、奎尼丁);IX.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用氢化可的松和地塞米松除外);X.PDE5抑制剂(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上述药物名录并未包含所有与利托那韦存在合并用药禁忌的药物。关于禁忌药物的完整名录,还需参阅利托那韦片说明书。

17基线前2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mL;或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G-CSF、EPO、TPO三者之一治疗,或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治疗,或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具有改善血液学指标疗效的其他治疗的患者。

18妊娠期、哺乳期(非母乳喂养除外)以及有异性性行为但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且维持至停止研究药物治疗后至少6个月的育龄期(18周岁至绝经后1年)女性患者。

19有异性性行为且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且维持至停止研究药物治疗后至少6个月的男性患者。

20基线前6个月内有酗酒、吸毒或滥用药物史以致可能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患者。

21基线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并接受过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

22除上述以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患者。

参研中心名单

中心号研究中心名称PI1医院魏来2首都医科医院郑素军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王福生4医院安萍5医院南月敏6上海交通大医院谢青7中国医院汪茂荣8医院杨永峰9医院李军10医院龚国忠12医院马元吉13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贾战生14西安医院赵英仁15医院侯金林17医院关玉娟18广西医院玉艳红19医院温小凤20浙江大医院盛吉芳21医院华瑞22首都医科医院贾继东23医院林明华24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杨东亮25医院黄燕26医院

徐小元?

27医院陈仁28医院谭友文29医院龚作炯31医院宁博32首都医科医院谢雯33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陈良34医院张继明35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5医院陈成伟36医院康谊38医院刘慧敏39重庆医院黄文祥40哈尔滨医院李用国41医院杨兴祥42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宁琴43医院张权44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李东良46医院何清47医院叶一农

以上信息来自于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欢迎患者将项目编号(标题前数字:如)、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城市及病史信息发送至我们的招募邮箱:Recru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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