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扶贫政策解读,你想了解的东西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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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扶贫

政策解读

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的省定贫困村、贫困户,辐射带动贫困户明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大户,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主要扶持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蔬菜果业、茶叶、油茶、畜禽水产、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带动贫困户参与到这些产业中来,脱贫致富。

1、蔬菜果业。重点扶持芙蓉农场、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定山镇、东升镇、龙城镇等乡镇发展蔬菜种植,打造无公害蔬菜基地;扶持黄花镇(黄花菜)、黄岭乡、东升镇、太平关乡(特种水果)等乡镇发展特色水果种植。

2.中药材和扫帚草。重点在黄花镇、芙蓉墩镇、天红镇、浩山乡、黄岭乡等乡镇扶持贫困户发展扫帚草种植,通过订单农业种植亩。

3、茶叶产业。根据茶树生态适宜性的要求,结合地理、土壤、气候条件及茶叶产业发展潜力等要素,重点扶持丘陵和山区乡镇贫困户发展茶叶产业。年力争扶持新发展和改造茶园面积亩。

4、油茶产业。扶持全县所有乡(镇)大力推广应用高产无性系油茶造林,重点扶持贫困户为主体发展油茶生产,通过栽种油茶获得长效稳定收益。

5.畜禽水产养殖。重点扶持东升豚、灰天鹅、虾(蟹)稻种养等产业。鼓励建立农民专业种养合作社,采取“公司(或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土地流转、农户参股、合作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合理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产业扶持重点建设内容

1.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道路、桥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2.支持与特色种养业基地配套的机耕路、作业道、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特色农产品规模种植基地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4.支持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

5.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流转、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司(或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金融”经营模式,发展经济果林、蔬菜、畜禽等特色种养业。

扶持政策

1、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茶叶、油茶、虾(蟹)种养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

积极引导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在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种植产品收获前,经结对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及县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可申请产业扶贫奖补。具体奖补类别标准为:

(1)茶叶产业:新建低改茶园元/亩;

(2)虾(蟹)稻种养:元/亩;

(3)油茶产业:油茶元/亩。

上述奖补类别为重点扶持产业,未列入的产业类别不予奖补。奖补最低计算单位为上述奖补标准所列单位数。奖补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奖补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奖补资金总额为一年万元,封顶金额为符合奖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不超过0元,当年申报因总额限制未能得到奖补的贫困户下年优先进行奖补,每户两年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0元。奖补资金根据产业特性和进度可在前期、中期、后期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每半年汇总审批一次。6月及12月的20日前,由贫困户提出申请,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审核验收签署意见后,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所在乡(镇)初审,由各乡(镇)报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批报县政府扶贫办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核拨,奖补资金直接从县财政拨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卡通”账户。如发现有挪用、套取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2、鼓励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农业产业组织,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对带动辐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积极鼓励贫困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

5、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等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扶持措施

1.加强技术培训。县农业、林业、水产等业务部门根据各乡镇产业特点和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扶贫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畜禽、水产、经作、粮油、林业、农机等产业技术人员库,公布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和专业供贫困户及相关人员咨询。创新技术服务方式,由农业、林业、水产等部门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分别担任驻乡镇科技特派员,负责乡镇的产业扶贫的指导服务工作。

2.做好市场信息服务。结合江西省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年底在全县80%的行政村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可以依托小卖部、农资店、其他电商企业农村站点建设简易型益农信息社,也可以依托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建设专业型益农信息社,还可以依托村委会等建设公益型益农信息社。益农信息社以“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农技服务、有产品溯源、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为建设标准,采取“政府+运营商+服务商+电商平台+实体终端”的运营模式,开展“卖、买、推、缴、代、取”六项服务,加盟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重点推动公益、便民、培训等服务的嫁接,要专注农产品上行,实现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对于邮政、供销、扶贫、农行、三大通信运营商的线下服务网点及淘宝、京东等其他农村电商线下服务站点,符合要求的嫁接农技服务、产品溯源、品牌打造三大功能,联合挂牌、合作共建、融合发展。

3.构建利益链接机制。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适合的经营主体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把农村生产领域更多地留给贫困户。让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链结机制。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对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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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政策解读

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完成年10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对照贫困村退出指标体系,重点做好贫困村交通、饮水、用电、通讯、公共服务等几个方面建设。

饮水方面:%农户饮水安全,有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家用井水。

交通方面: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3.5米以上(含3.5米)宽度的通村委会硬化道路。90%以上农户入户路硬化。

用电方面:%农户通生活用电。

通讯方面: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农户能收看电视节目。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贫困村有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

工作措施与步骤

(一)项目调查摸底。

乡镇村要深入各村民小组,对贫困村的水、电、路、讯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摸排,对亟待解决的基础设施问题分类汇总,建立台账。由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初审,乡镇审核公示,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办。

(二)项目调查核实。

县新村办等职能部门要深入乡镇村组,调查核实基础设施类申报项目。一是核准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成时间、受益群众及贫困户、年度建成效果等;二是核准项目资金。本着扶贫资金节约使用的原则,按照“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投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的方式保障资金投入,认真细致做好实施项目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应。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基础设施类项目规划台帐。

(三)项目组织实施。

规划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各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督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项目实施前,根据项目要求,协助乡镇村做好项目招投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查等工作;项目实施中,要做好项目材料把关、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监管、项目资金拨付等;项目实施后,要组织做好竣工项目验收、材料规范建档等工作。

(四)项目查漏补缺。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查缺补漏,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实施好补充项目,确保各项指标合乎要求,确保贫困村稳出列。

(五)项目迎接各类检查。

各职能部门要全方位审视实施项目建成情况,确保硬件建设过得硬、软件建设经得起查。有序做好中央、省市县等各类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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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

政策解读

政策措施

(一)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二)医院医疗保障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个人自费部分全免,县域内实行门诊“四免”:免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三大常规检查费;住院“五免”:免住院胸片检查、普通床位、三级护理、普通B超、大型设备检查费。取消在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元住院起付线。

(三)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四)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以县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五)加大民政医疗救助力度。取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细化救助标准,突出对农村五保、低保和贫困儿童实施重点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现有救助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的比例。

(六)建立保障救助制度。县政府设立保障救助专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补偿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基础上建立保障救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门诊慢病个人负担费用、血透外的医药费和重大疾病的个人负担部分再按比例给予补偿。

(七)提高门诊特殊慢病保障水平。

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8种:恶性肿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综合症、慢性肾衰、器官移植后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血友病;Ⅱ类21种:精神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冠心病、慢性心衰、慢性房颤、心肌病、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症肌无力、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关节炎,医院的门诊医疗费,每年度支付元起付线后,可按住院医疗标准报销,Ⅰ类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内。Ⅱ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0元。

(八)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

(九)继续提高15种重大疾病医保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医院治疗,新农合分别按75%和70%补偿。

(十)推进单病种控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十一)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导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十二)设立扶贫病房(床)。在县、乡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二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十三)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十四)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有条件的乡镇适当增加体检服务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

(十五)重点支持我县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实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十六)提升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院骨医院进修培训,医院对县级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保障贫困人口近距离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十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从年开始,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省财政资助定向生培养费用和学习期间生活补贴。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取得学历的给予适当补助,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贴政策。

(十八)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元。有效解决基层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十九)加快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财政每年安排万元资金资助20所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年优先安排东升镇东升村、黄花镇东风村、太泊湖开发区良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确保全县10个省级贫困村每个村都有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改善村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

(二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加强对贫困人口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贫困人口正确就医、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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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

政策解读

工作目标

教育扶贫实现精准扶助“六个全覆盖”目标,即对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其中学前教育人、义务教育人、高中教育人(含高考入学资助人)实行资助:

1、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小学贫困生每生每年资助元,初中贫困生每生每年资助元。

2、普通高中生、职高生助学补助全覆盖,每生每年资助0元。

3、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全覆盖,每人一次性补助0元。

4、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金全覆盖,在原每幼儿每年元基础上增加元达到每生每年元;

5、普通高中生免学费全覆盖(省重点高中每学期元,其它普通高中每学期元)。

6、计划为名贫困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做到应贷尽贷。

工作措施

1、首先要摸清建档立卡贫困生分布状况,每学年组织各校(幼儿园)核实精准扶贫户子女就读情况,报各乡镇政府或扶贫部门审查后,由县教育局汇总,确认精准资助对象。

2、力求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根据受助学生贫困程度设置分档资助标准,避免“平均资助”现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采取“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双管齐下的办法,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重点救助。

3、力求在“资金发放”上更加精准。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资助工作队伍业务水平,确保报送相关信息准确无误,资助金按时准确无误发放到家长、学生手中。

4、建设一批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使农村家庭幼儿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改造一批薄弱学校,建设贫困乡村美丽校园,让贫困村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

5、加快贫困乡村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农村学校教师学历和年龄结构,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让更多更好的名师到农村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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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

政策解读

目标任务

围绕“三个一批”(就地就业一批、转移就业一批、社会帮扶就业一批)的要求,重点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富余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的目标任务,突出以二、三产业集中转移为主攻方向,实现“三个全覆盖”(就业信息扶贫全覆盖、技能培训扶贫全覆盖、公益性岗位扶贫全覆盖),即为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服务覆盖率达到%,实现有培训需求意愿的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扶贫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公益性岗位扶贫村组覆盖率达到%。解决贫困人员人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就业,县内就地就近转移人就业,扶贫车间解决人就业。

工作措施

(一)开展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帐。以县扶贫和移民办对我县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各乡镇人社所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帐,及时上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汇总。同时,该台帐务必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帮助贫困家庭提供就业服务。免费为贫困户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通过对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公共就业部门要积极协调各乡镇人社所、责任帮扶单位通过多种手段将岗位信息发至贫困家庭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各乡镇和各责任帮扶单位认真组织辖区内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参加县里组织的“春风行动”暨服务精准扶贫贫困人员就业和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对接招聘会;举办乡镇“春风行动”暨服务精准扶贫贫困人员就业和企业招聘会,组织建档立卡户劳动力至缺工企业进行专场对接,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户的就业率。计划全年成功介绍名贫困劳动力到县内各类用人单位就业。

3.帮助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计划。计划年解决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与职业见习20人,每人每月补贴元。

4.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一批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农家书屋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计划全年安排个公益性岗位(含农家书屋个)。农家书屋岗位每人每月补贴元,其他岗位每人每月补贴元。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5.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计划全年开展工业园区培训2人,电商培训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人。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上做文章,开展月嫂培训、护工培训、电商培训的基础上,再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探索实用性培训新路子,让技能培训政策真正落地。由各乡镇牵头对辖区内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摸底调查,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分类汇总,将培训班开班申请表报送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按照不同工种进行分开培训,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6.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不定期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7.帮助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和专业合作社。采取多种办法,组织贫困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或联合企业设立企业加工点,鼓励有种养加工技术的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土地、山林流转及投身种养加及产业流通领域发展等,让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在家门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8.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服务业就业。根据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服务企业就业,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就近免费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9.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缺少技能和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帮扶对象,根据其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由各乡镇人社所调查摸底和登记报名,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组织有资质和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计划全年开展创业培训人。

10.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育当地特色扶贫产业(项目),推荐典型项目参加创业大赛,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贷款贴息扶持。其中,对符合个人初次创业条件的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具体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条件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计划全年为贫困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万元。同时降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放宽反担保方式,由原来10万元创业贷款需2名财政供养人员担保调整为1名财政供养人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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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扶贫

政策解读

工作目标

以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增强全县生态屏障功能为核心,以落实生态补偿扶贫、发展林业产业扶贫、促进林业就业扶贫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项目,使林业增收富民贡献率进一步加大,贫困山区群众民生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和优势突出的林业产业体系,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政策措施

(一)落实六项补助。

1.落实人工造林补助。实施长江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通过在境内重点生态区域营造防护林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年,计划造林0亩,落实补助资金万元。

2.落实封山育林补助。以实施长江重点防护林封山育林补助项目为重点,在全县选定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实行严格保护措施,进行封山育林,将具备一定条件的贫困群众山场纳入补偿范围。年,计划实施面积0亩,落实补助资金30万元。

3.落实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项目。对境内郁闭度0.3以下(含0.3)或亩均蓄积量3立方米以下的林分实施更新改造;对水土流失严重、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郁闭度小于0.5、林木生长不良、分布不均的乔木林分实施补植改造;对集体或个人所有商品林中经营不当的林分实施抚育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县森林质量。年,计划实施低产低效改造12亩,其中更新改造6亩、补植改造亩,抚育改造0亩,落实上级补助资金.1万元。优先安排贫困户实施低效林改造,切实提高贫困户务工和经营收入。

4.落实森林抚育补助。以科学经营为指导,以森林资源“双增长”、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全县范围内集体和林农个人所有的人工中幼林为实施主体,开展中幼龄林抚育。优先安排贫困户山场列入抚育实施范围,增加贫困群众劳务、经营收入,调整林分结构,改善森林卫生状况,加快林木生长,增强抗灾能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地整体功能。年,计划实施森林抚育0亩,落实补助资金95万元。

5.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继续落实好全县47.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确保落实到户到人,其中涉及贫困户数户,贫困人口户,公益林面积1.万亩,补偿资金20.34万元。

6.落实天然林保护补助。与林农签订天然林停伐协议和管护协议,全面部署启动我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优先安排贫困户符合条件山场列入天然林保护补助。年,落实32.万亩,补偿资金.5万元。

(二)发展三大产业。

1.花卉苗木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优质乡土树种的培育和优良野生观赏物种的引种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建设苗木花卉基地。重点发展枫香、红叶石楠、樟树、桂花、栾树、朴树等绿化大苗及杜鹃、红花檵木等苗木花卉,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年,全县计划发展花卉苗木1亩。

2.油茶产业。计划种植油茶亩,每亩补助资金元。

3.毛竹产业。年计划毛竹低产林改造亩,每亩补助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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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村庄整治

政策解读

总体目标

以年2个退出贫困村为主,兼顾年已出列8个贫困村进行村庄整治工程。今年共实施好41个新农村建设省级点,使贫困村群众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居和谐村的愿望。

工作内容

1.核查调研,摸清底数。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全县10个贫困村通水泥路、土坯房和危旧房、基础设施条件、新农村建设、贫困发生率、是否需要移民搬迁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对贫困村小组区分为重度、中度、轻度三类贫困小组。设置贫困村分类表格、台账,开展进村核查,做到摸清基本情况,找出问题差距,找准重点对象,为实施村庄整治做好准备。

2.规划先行,分类实施。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按照“整组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整治建设具体项目,并在村级公示表决结果。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拟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后形成“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及各年度项目计划。县扶贫和移民办将项目规划按类别分解后送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贫困村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修编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同时按照项目规划内容,通过整合多方力量,筹措各类资金项目,在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村小组按贫困程度分步先重度、后中度、最后轻度的次序依序整治。

3.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将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与农村清洁工程、新农村建设、贫困村村庄整治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整合资源,分工负责,统筹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实施好41个新农村建设省级点,着力抓好“七改三网”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该环境和电力网、广电网、互联网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工作,确保贫困村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②与贫困村村庄整治项目相结合。将10个“十三五”贫困村的村庄整治资金,按每个贫困村20万元集中用于村庄整治工程。③与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全县所有贫困村要完成“洁化”: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理农户庭院卫生,村内要按要求落实好环卫设施和保洁员队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正常运转,实现常态化。同时抓好“美化、亮化、绿化”整治工作,对基础较好的村,要量入为出、因地制宜,在进村道路、主要居民点等地选择合适的苗木花卉进行绿化,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④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贫困村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卫生室、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所有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均达标。⑤与农民建房管理相结合。全面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重点投入全县10个贫困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确保贫困村危房改造户全覆盖。同时强化对“两违”建筑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两违”建筑零增长;规范农民有序建房,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现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规划,规范建房用地选址,杜绝超高超面积建设。构建快速审批通道,满足农民建房的刚性需求。引导农民按规划要求到集镇、中心村集中建房;全面推广新户型,实现新建房按新户型建设率达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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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

政策解读

工作目标

按照“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编密兜底保障网,重点强化对“常保对象”(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和五保对象的保障,让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全面小康。

工作举措

(一)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的衔接。

1、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扶贫标准要求,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农村低保标准为元/年、全县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元/月。

2、实行“应纳尽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和精准扶贫再识别工作,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全面排查贫困户救助需求情况,重点摸清-年脱贫户的智障、残疾、大病病人、子女入学、住房等情况,建立详细的分户台账,通过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逐一帮助其达到稳定脱贫。今后,新增的农村低保对象,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乡级扶贫部门必须出具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中经申请审核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低保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对低保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列入常保对象(A类低保),按低保标准元/月给予全额保障。对贫困乡镇、边远山村等贫困群众较多、脱贫难度大的地区重点倾斜,坚决纠正按人口比例分基数的简单做法,促使农村低保对象人数更加符合实际贫困状况。

3、强化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七不保”、“四从严”、“五步骤”的规定,全面运用核对机制每年开展核查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重叠率,确保对象认定精准;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要将每年新增纳入的低保对象名单及时提供给县扶贫部门,将A类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作为重点兜底保障对象给予长期保障;将B、C两类对象列为重点扶贫对象,由扶贫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县民政部门以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B、C两类经过帮扶,可以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通过扶贫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要及时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

(二)完善特困救助供养动态调整机制。

1、提高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年集中供养达到元/月,分散供养达到元/月。

2、开展特困人员认定。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要求,集中力量,逐村逐户,对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其他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摸底排查,主动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尤其要重点对现有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排查,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予以认定并纳入制度范围。对特困人员全面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认定,对失能、半失能的予以照料护理。

3、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力度。对基础设施薄弱、环境条件较差的敬老院进行改建和功能提升,切实改变现有状况,不断提升硬件条件。同时加大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让在院老人住得舒心、安心对。鼓励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试点,探索“公建民营”等模式,逐步把敬老院打造成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贫困家庭空巢老人、贫困纯女户家庭老人提供社会养老服务。

(三)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资助参合。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2、对低保对象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其他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负部分按70%比例给予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75%比例救助。

3、对14周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其他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负部分按80%比例给予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85%比例救助。

4、对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其他保险报销后,一般困难群众年个人自负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2万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55%比例救助。

5、全面落实困难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重症精神病等专项救治。

(四)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1、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帮扶对象,给予临时救助。

2、开展“救急难”工作。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帮扶对象及时给予救助,有效保障帮扶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3、设立特别救助,对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特别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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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政策解读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政策

1、明确改造范围。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旧房必须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界定补助对象。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仍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纳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

3、统一补助标准。根据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补助标准为:

(1)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非纳入建档立卡的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1.8万元;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1.45万元;其他贫困户按政策执行。

(2)维修加固房屋的补助标准。每户补助0.5万元。

4、统一建房标准。

(1)占用宅基地建房:指农户在原有宅基地或者通过置换得到的宅基地上的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面积60—80平方米。

(2)乡镇村统一建房:指考虑特困群体,由乡镇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模式,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5、规范申报程序。

(1)农户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扶贫移民证明、乡镇出具的贫困户、倒房户证明等相关材料。

(2)房屋鉴定。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房产局、县建设局、县质监站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培训,由乡镇专职人员对危旧房屋进行鉴定。

(3)村级集体评议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乡(镇)入户审核。乡(镇)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审核结果要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县级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各乡(镇)公示栏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没有异议的予以审批;对有举报的,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

(6)竣工验收。农村危旧房改造竣工后,乡(镇)依法依规自行组织验收,并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情况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乡镇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改造方式

1、坚决执行拆旧建新。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对农村危旧房进行质量鉴定,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旧房应拆旧建新。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集中新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采取联户新建公寓楼,其集体土地性质不变。集中新建房可按照统一规划计划、统一拆除旧房、统一平整土地、统一分配宅基地、统一施工进度、统一完善配套设施、分户自建的“六统一分”模式进行建设。

(2)分散新建。对零散农村危旧房,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可分散新建,但原则上也要保持相对集中。新房建成后,应将原有的老旧住房及其附属房一并拆除,否则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3)乡村代建。对确无能力建房并有代建意愿的特别困难群体,实施政府兜底的“交钥匙”工程。可由乡(镇)、村组织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2、因地制宜保护修缮。对具有一定文化价值的百年祠堂、老宅和个别稳固、有保存价值的土坯房,以及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危旧房,通过完善内部改造、提升居住功能等方式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对于部分与当地自然风光相得益彰、极具保护价值的原生态特色建筑,如特色民居,以大力修缮加固为主,将保护民俗文化、留存田园风光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融为一体。

3、做好无意愿改造群众思想工作。对当前居住在危旧房中的无改造意愿或改造意愿不够强烈的农户,要着力找准其思想根源和畏难“症结”,进一步动员其家人、亲属、朋友等各方力量做通工作。特别要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把政策宣讲清楚,做好群众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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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

政策解读

搬迁对象及规模

(一)搬迁对象

1、棉船镇交通不便,江堤塌陷区;2、马当镇杨柳村地灾区、天红镇先锋村地灾区、定山镇、芙蓉墩镇血吸虫病流行区;3、浩山乡海形深山区、东升镇桃红深山区、杨梓镇邻都山都深山区(附地灾血吸虫病、山区图)。

(二)搬迁规模

年全县共计搬迁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棉船镇建档立卡贫困户60户人;马当镇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人);东升镇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90人;天红镇51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人);定山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46人;杨梓镇建档立卡贫困户65户人;浩山乡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1户人);芙蓉墩镇23户8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户64人)。

搬迁安置方式和地点

采取集中搬迁安置:共建设集中安置点12个,搬迁安置户人,其中建档立卡户人。

1、棉船金洲安置点占地面积3亩,拟安置17户47人;新洲安置点占地面积5亩,拟安置10户16人,

2、马当集镇安置占地面积20亩,拟回购库存商品房安置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人。

3、浩山柳墅安置点占地面积8亩,拟安置58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户57人;浩山海形安置点占地面积22亩,拟安置50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90人。

4、杨梓集镇共计65户人,安置点占地面积16亩,拟安置32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人;杨梓镇乐观粮站安置点占地面积16亩,拟安置33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人。

5、天红集镇安置点占地面积8亩,拟安置51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人。

6、定山集镇安置点占地面积3亩,拟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46人。

7、芙蓉墩集镇安置点占地面积3亩,拟安置12户4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38人。

8、东升集镇安置点占地面积10亩,拟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90人。

9、县城江河安置点占地面积30亩,采取回购库存商品房的形式,拟安置棉船镇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人,芙蓉墩镇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26人。

全县各安置点的安置用房均采取统规统建、回购商品房的形式解决。

转自九江彭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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