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9种慢性病可以申报医疗费基金
门诊报销每人每年可以申报最高可达6万
城乡居民(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可以申报的病种范围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严重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等29种疾病。
各病种实行年度基金限额支付
详见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
基金限额支付待遇表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限额支付待遇表
序号
疾病名称
每人每年(元)
1
冠心病
2
高血压病(高危组)
3
糖尿病
4
甲亢
5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7
银屑病
8
严重精神障碍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10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11
系统性红斑狼疮
12
帕金森氏综合征
13
慢性充血性心衰
14
肝硬化
15
结核病活动期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
1
17
肾病综合征
18
癫痫
19
脑瘫
20
重症肌无力
21
风湿性心脏病
22
肺心病
23
强直性脊柱炎
24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5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0
26
血友病
0
27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
28
各种恶性肿瘤
0
29
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0
医疗费报销比例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详见分担比例表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报销比例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基金支付
个人负担
一级及以下
85%
15%
二级
70%
30%
市三级
55%
45%
自治区三级
50%
50%
备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报销比例提高5%
门诊慢性病认定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由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组织认定,并负责汇总相关材料(包括主治医师及以上开具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由患者或家属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领慢性病卡。
起付标准
患有单个或多个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人·月,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备注:本办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
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
1、患者或家属持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到门诊楼四楼医保科查询需要复印的相关材料。
2、领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填写个人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治疗理由。
3、持患者身份证到病案室复印相关资料。
4、给予专科医生填写临床医生意见后由科主任签字。
5、把所有的材料(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复印的相关材料)交到医保科审批、盖章。
6、患者或家属把材料交到社保局登记备案后领取门诊慢性病卡。
备注:门诊治疗(未住院)的患者请到医保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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